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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 PQA TRUST Limited 的许可豁免
1. 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活动
当 PQA TRUST Limited 作为全权信托、退休金计划或类似安排的受托人时,可能会聘请持牌或受监管的投资经理代表该信托进行投资组合管理活动。 在这些情况下——即 PQA TRUST Limited 不直接管理投资或提供投资组合建议——公司通常无需持有资产管理牌照。
我们的角色始终严格限制在受托人和行政管理,确保适当的监督,同时避免从事受监管的投资管理职能。
2. 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活动
根据《受托人条例》,PQA TRUST Limited 无需持有第1类(证券交易)牌照,即可从事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某些行政工作。 这些获准的活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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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认购或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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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赎回、转换或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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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通知、合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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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客户收取资金或开立收据
所有此类活动均以执行为目的,不提供投资建议或发起交易。
3. 与投资咨询服务相关的活动
作为一家信托公司,PQA TRUST Limited 无需持有以下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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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类 – 证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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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类 – 期货合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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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类 – 企业融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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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类 – 资产管理
此项豁免适用于 PQA TRUST Limited 提供的任何资讯或指引仅与履行其作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职责相关的情况。
PQA TRUST Limited 不提供投资建议、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或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需要取得牌照的活动。我们的职责始终是行政管理、维持中立,并遵守信托公司的监管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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